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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裝公司形勢任務教育材料(第二期)
發布日期: 2017-08-30 00:00:00
(1)在落實質量責任制方面,哈電集團現有的有效文件有哪些?
在落實質量責任制方面,集團公司目前的有效文件為《加強質量管理的意見》、以及公司人力資源部、監察部等頒布的《對領導人員進行提醒、函詢和誡勉的實施細則》、《關于實行領導人員問責的管理辦法》、《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與問責辦法》、《監察工作管理規定》等。
(2)為什么要制定《落實質量責任的管理辦法》?
通過對這些文件的梳理,發現在執行中有如下待完善、待量化、待細化的方面:
一是對質量問題的處罰傾向于原則性描述,操作性差、裁決自由度大,容易讓當事人產生委屈、不滿等負面情緒,達不到提高質量意識的目的。
二是存在處罰事項有遺漏、處罰的輕重顛倒問題。
三是重大質量事故定量金額下限為直接損失1000萬,起點過高,網織得偏疏。
四是歷史上有關質量責任追究的要求分散于多個制度中,需要對制度疊加、反復對比、分析,警示作用差。
(3)制定《落實質量責任的管理辦法》的原則?
原則一:綜合使用處分方式。處分分為經濟處罰、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。本制度對前兩項進行了梳理和明確,對于紀律處分,紀委監察部的有關制度定義清晰,本制度不再描述,參照有關制度執行。
原則二:突出主要領導的質量管理責任。強調企業法人、總經理的責任,管理責任更多由總經理承擔,企業質量的好壞體現在主要領導是否堅持將質量作為第一要務。這一原則符合新版質量管理體系標準要求,即不再明確設立管理者代表,質量管理就是企業法人的責任。
原則三:黨政同責。企業黨委書記、黨委副書記同樣應承擔質量管理責任。黨員干部在“火燒”質量過程中應發揮先鋒模范作用。
原則四:企業領導班子人人有責。質量管理應貫穿企業管理的各個方面,領導班子應各司其職,不應由主管質量副總承擔所有質量管理職責。
(4)《落實質量責任的管理辦法》的主要內容?
內容一:將質量問題分為產品實物質量問題、質量管理問題、考核不達標問題三類,其中前兩類又分為一般質量問題、較大質量問題和重大質量問題。
內容二:對引發重大質量管理問題的相關人員追究責任。
內容三:對消極應對質量問題的人員,規定了從嚴從重處罰。
內容四:對質量問題實施終身追責。
內容五:明確了事業部在質量問題中的責任,同時對企業的質量問題應盡到勤免責任。
內容六:對管理業績突出的企業,給予適當獎勵。
內容七:量化、細化了有關質量責任內容、判定和處罰標準等。
內容八:集團公司負責重大產品質量問題、重大質量管理問題和考核不達標問題追責管理,其余情況由企業按規定處理。
(5)《落實質量責任的管理辦法》的適用范圍?
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、事業部和所屬企業。本辦法中責任追究的對象是總部管理干部,即總部職能部門負責人、事業部和企業領導班子成員。
(6)貫徹《落實質量責任的管理辦法》要求?
請各企業根據本辦法修訂、完善本企業質量責任管理制度,并組織宣貫和落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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